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实行“四减一优”的通告

日期: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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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放管服效”和“一站服务、一网通办”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河南省邮政管理局持续推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办理“四减一优”,即: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优服务,着力构建简约高效便民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经研究决定,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政务服务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是减材料。为优化快递服务站和智能快件箱网点的展期工作,对于备案或上次展期成功后90日内的快递服务站和智能快件箱网点(即备案或上次展期的核准日距离本次展期提交日的时间小于等于90日),自网点到期日前90日起,如果备案或上次展期的材料没有发生变化,企业可选择通过简易程序进行展期(无须再次提交开办者营业执照、网点负责人身份证明、网点场所图片等材料,但是须要弹窗确认材料没有发生变化)

是减跑动。为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便利企业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换领,即日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启用电子证书,减少邮寄纸质证书和群众跑腿次数

特此通告。

河南省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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