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
2020-07-08 |
(一)负责组织实施全省邮政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和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加强校企合作,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加快全省快递行业人才基地建设。
(二)负责推荐和管理全省邮政行业特有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并指导其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三)负责全省邮政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的推荐以及考评人员管理工作。
(四)负责向全省通过邮政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鉴定的从业人员发放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负责全省邮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六)开展全省有关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宣传服务和相关交流活动。
(七)完成国家邮政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省邮政管理局交办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