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
日期: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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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邮政业申诉中心 2024年第3期
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河南省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为加强邮政快递用户合法权益保护,积极营造诚实守信、放心消费的申投诉环境,展现行业良好精神风貌,现提示如下:
提示一:消费者寄递快件时应实名寄递
在寄递快件时,一些消费者为图方便,将寄件信息留为快递员或驿站人员,快件出现问题后,维权困难。
提醒:建议消费者实名寄递快件,避免图一时方便,无法正常维护自身权益。快递企业也要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严格落实实名收寄制度。
提示二:消费者可按需选择快递投递方式
快递配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仍是影响用户用邮体验的重要因素。在末端投递环节,投递员因没有协商好投递方式,导致消费者无法及时收到快件。
提醒:收件地址在企业派送范围内的,在协商派件时,消费者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快件投递方式,如有问题可拨打企业全国服务热线咨询反馈。同时建议快递企业规范投递,按需提供派送服务。
提示三:消费者对快件当面验收的权利
收件人或代收人未与快递员当面验货,回去之后发现快件损毁异常现象时有发生。大多数消费者把快递带回家拆开时,才发现出现内件破损、丢失等情况。因快件已签收,在确认责任环节时存在困难,影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
提醒:消费者有权当面验收快件,查看内件物品与快递运单记载是否一致。快递包装出现明显破损或者内件物品为易碎品的,消费者可以查看内件物品或者拒收快件。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能当面验收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用户另行约定快件投递服务方式和确认收到快件方式。
提示四:维权方式
1.消费者与快递企业协商和解:消费者与快递企业发生争议后,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拨打企业客服热线等多渠道投诉方式,与企业和解。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
2.通过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调解:消费者申诉可以采取登陆申诉网站(网址sswz.spb.gov.cn/),微信公众号(yz12305)等方式向邮政业申诉服务平台提出申诉申请。申诉中心根据寄件人与运输企业签订的寄件合同约定及民事法律相关规定进行调解。
各品牌邮政快递企业客服热线:
中国邮政:11185
邮政EMS:11183
顺丰:95338
中通:95311
申通:95543
圆通:95554
韵达:95546
京东:950616
德邦:95353
极兔:95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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